工程案例

工程案例

关于组织申报新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7330    已浏览 作者: 工程案例

 

  国防科工委科技与质量司,国务院侨办文教宣传司,总参谋部军训和兵种,总后勤部卫生部,部直属高等学校:

  “十五”期间高校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高校学科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教育培训中发挥着逐渐重要的作用,也慢慢变得凸显其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功能。为加快国家创新体系(高校)建设,切实提高高校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今年和“十一五”期间我司将在对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进行调研摸底和规划基础上,以发布申报方向指南的形式,依托直属高校、国防和军医类等高校逐年开展新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作。现将2005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实力。所申报实验室原则上是已运行并对外开放2年以上的地方或原行业部门重点实验室;从事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着非常明显特色和优势;承担了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或工程研究项目,有较充足的国家纵向科研经费;具备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条件,能开展高层次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5.拥有非常良好的建设与运行条件支撑。依托高校和主管部门保证建设期间匹配投入仪器设施购置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保证实验室建设期间和建成后,每年提供不低于50万元的运行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接通知后,请有关高校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报方向指南和申报门槛,认真组织填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格式见附件2)。

  2、实行严格限额申报,每所学校只能申报一个符合申报方向指南的实验室,超额申报或不符合申报门槛的实验室不予受理。